机关与学院党委组织委员在机关与学院党委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本级委员会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所在组织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组织设置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本级党组织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在不设专(兼)职组织员的党组织,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具体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经常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搞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比表彰;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统计工作。
5.学习宣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形成基层统战工作的良好氛围;贯彻落实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及时谋划,组织开展学校统战工作。
6.了解掌握学校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高级知识分子、归侨侨眷、港澳台同胞及眷属、少数民族师生、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各级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的情况;充分发挥归侨侨眷和海外留学人员海外联系广泛的优势,鼓励他们在促进学校国内外交流合作方面多做贡献。
7.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人士制度,与统战工作对象经常保持联系,沟通思想,交流感情,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调动和发挥他们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推荐有影响、有代表性,德才兼备、年青优秀的党外人士,充实党外后备干部队伍。
8.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做好统战信息工作。
9.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机关与学院党委宣传委员兼青年委员在机关与学院党委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本级委员会的宣传工作和青年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每个时期党的工作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了解和掌握党内外思想情况,根据上级党组织指示,结合本单位的思想实际,提出思想教育意见和建议。
3.组织党员、团员和青年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爱岗敬业,精通业务,积极为现代化作贡献。
4.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黑板报等宣传工具,采取专题讲座、形势报告等多种形式搞好宣传鼓动工作。5.协助行政领导指导本部门及群团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以及普法学习宣传工作。
6.认真贯彻执行机关党委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基层团组织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党的助手作用。
7.指导基层团组织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团员和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8.发动党员、青年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增强体质,活跃文化生活。
9.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